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和省《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精神,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確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現就打贏脫貧攻堅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市縣鎮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脫貧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瞄準相對貧困村和相對貧困人口,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工作,深化精準幫扶,全面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
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穩定實現農村相對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相當于全省平均水平,現行標準下農村相對貧困人口全部實現穩定脫貧,46個省定貧困村全部出列,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主要有:全面解決相對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相對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有勞動能力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測算數8699元);相對貧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測算數11599元);46個省定貧困村20戶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路實現路面硬化、達到整潔村的標準,貧困地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
其它沒有省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經濟開發區、仲愷高新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2018-2020年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加大自身幫扶力度,到2020年,有勞動能力的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該區農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45%,確保本地區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加大產業扶貧力度
(一)構建優勢特色扶貧產業體系。加大縣鎮統籌力度,健全縣級產業扶貧規劃和項目儲備庫,發揮現代農業產業園的輻射帶動作用,統一規劃、連片開發,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帶動能力強的扶貧產業,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業等農村二三產業,輻射帶動建設一批旅游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等特色產業扶貧村,提升產業扶貧的組織化程度。實施特色產業培育工程,發展“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做強富民興村產業,培育扶持特色農業示范基地建設,鼓勵引導龍頭企業與貧困村產業實現有效對接。加強產業扶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將產業扶貧納入貧困地區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引導各地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產業項目。到2019年底,實現每個有勞動能力有參與意愿的相對貧困戶都有扶貧產業帶動,推動20個以上相對貧困村初步形成規模化、區域化、特色化“一村一品、一鎮一業”連線連片的發展格局。
(二)完善產銷對接機制。多渠道拓寬農產品營銷渠道,推動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等市場主體與扶貧產業基地和相對貧困村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推廣以購代銷的扶貧模式。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冷鏈倉儲、物流配送服務體系,支持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建立健全覆蓋縣鎮村和農業產業基地的電商服務站(點)。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相對貧困戶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公司(合作社)+基地+貧困戶”、代耕代種、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等模式。加大脫貧致富帶頭人培育力度,健全縣級脫貧致富帶頭人培育體系,輻射帶動一批相對貧困戶。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相對貧困戶提供便利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深入實施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品牌提升行動,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三品一標”、宣傳推介的支持力度,辦好扶貧農產品展銷會。鼓勵供銷、郵政及相關企業,整合農機、農技、信用合作、產權交易、專業協會等服務資源,在相對貧困村打造集生產、供銷、信用合作于一體的縣鎮村三級助農服務中心(站點),開展測土配肥、農機服務、統防統治、農產品供銷加工、冷鏈物流等服務。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市場銷售主體、農業企業(合作社)、農業科技人員與扶貧產業結對全覆蓋。
(三)建立健全資產收益扶貧體系。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機制,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分配方式,加強資產收益扶貧項目的風險防控,保障貧困戶權益。鼓勵將財政投入資金統籌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貧意愿、能帶動貧困戶就業、增收效果好的企業、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或具有較強盈利能力的項目,所形成的資產原則上折股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權優先分配給相對貧困村和相對貧困戶。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產收益等渠道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到2019年底,引導實現有意愿的相對貧困戶參與資產收益項目,獲得穩定分紅收益。資產收益扶貧項目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
(四)積極推進生態扶貧。優先把具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選聘進入生態公益林管護隊伍。因地制宜扶持貧困村、貧困戶發展以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相關產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等為主要內容的林下經濟。加大對貧困地區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支持力度,建設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隊),吸納相對貧困人口參與建設管護。深化貧困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相對貧困人口將林地經營權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資產性收入。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三、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一)多渠道開發就地就近就業崗位。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生態友好型勞動密集型產業,鼓勵企業在貧困地區發展一批就業扶貧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和扶貧車間、扶貧工作坊,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貸款支持等就業扶持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引導農民工、大學生、退伍軍人等人員到貧困地區鎮村創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回流貧困村領辦創辦項目,鼓勵支持貧困地區建設認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加大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力度,通過創業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鼓勵居家靈活就業,引導貧困勞動力居家從事傳統手工藝制作、農產品加工、來料加工。統籌開發公益性崗位,鼓勵引導貧困地區積極開發養路、護林、生態管護、衛生保潔等用于扶貧的就業崗位,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貧困勞動力予以托底安置。鼓勵各地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群眾參與農村小型基礎設施、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增加勞務收入。
(二)多舉措提升就業服務。各縣(區)要適應貧困勞動力特點,提供全方位、精準化、精細化就業服務。積極開展職業指導,確定專人“一對一”幫扶,制定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引導貧困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精準對接。加強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人力資源市場信息聯網和勞務輸出,組織推動發達地區積極篩選適合貧困人員就業的企業建立就業扶貧基地,定期向貧困地區定向發布勞務輸出崗位信息,積極幫扶貧困人員到發達地區就業。實施家政和護工對接扶貧行動,完善家政和護工就業保障機制。廣泛動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就業扶貧,面向貧困勞動力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打造和推廣一批勞務品牌,以勞務品牌帶動轉移就業。
(三)多元化開展技能扶貧。實施貧困人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用好惠州各類院校綜合教育培訓資源,廣泛發動各類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面向貧困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和用工需求實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開展崗前職業技能培訓等。結合惠州產業發展和用工需求實際,根據相對貧困戶意愿,有針對性地分類實施家庭服務業培訓、農村電子商務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符合貧困人員需求的技能提升培訓項目,并開展免費職業技能鑒定,按規定對所有參加培訓的貧困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加強培訓后的跟蹤服務,及時推薦就業崗位,確保有職業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員100%享受免費技工教育或技能晉升培訓,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100%享受到精細化就業創業服務。到2020年,培育一批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成為新型職業農民。
四、統籌推進保障性扶貧
(一)著力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強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保聯控責任,實施貧困學生臺賬化精準控輟,確保貧困家庭適齡學生不因貧失學輟學。健全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資助政策體系,落實教育扶貧工作責任和資金支出責任,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進一步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保障學生就近上學。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優化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幫助更多貧困地區學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就業。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加強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建設,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和對口幫扶工作,國培計劃、公費師范生培養、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點支持貧困地區。
(二)著力推進健康扶貧工程。將相對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范圍。繼續實施全額資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困難群體下調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加大對突發重大疾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幫扶力度。全面落實農村相對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先診療后付費,實現各項醫療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支持貧困地區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站能力建設,優先推進貧困縣鎮村遠程醫療建設。加強對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的防治,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控,加大對重大傳染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三)著力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全面推進相對貧困戶危房改造,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相對貧困戶危房改造工作。自2019年起,新增相對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另行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并給予資金保障。研究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無房戶住房補助政策,鼓勵各地通過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兜底解決特殊貧困群眾基本住房安全問題。落實各級補助資金,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優化資金撥付方式,根據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撥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
(四)著力實現綜合性保障扶貧。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為主體,以慈善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相對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由縣(區)按不低于最低繳費標準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對象認定方法,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條件的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相對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完善退出低保五保由民政和扶貧部門統一確認的機制。加快推進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改造,提升機構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健全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范圍。
(五)著力解決因殘致貧問題。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各縣(區)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幫助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多種形式接受義務教育。拓寬殘疾人殘疾等級評級渠道,主動下鄉開展殘疾等級評級活動。
(六)著力推進扶貧扶智行動。加強教育引導,開展扶志教育活動,創辦脫貧攻堅“農民夜校”、“講習所”等,加強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幫助貧困群眾轉變思想觀念。加強政策引導,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推廣生產獎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群眾投工投勞、參與幫扶項目。加強典型引導,總結推廣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示范帶動貧困群眾。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引導貧困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發揮村民理事會、議事會等基層協商作用,教育引導貧困群眾樹立良好生活風氣。加強對高額彩禮、厚葬薄養、子女不贍養老人等問題的專項治理。深入推進文化扶貧工作。將扶貧領域誠信納入國家信用監管體系,將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五、加快補齊貧困村基礎設施短板,完善融洽機制
(一)加快實施交通扶貧。深入推進貧困村“四好農村路”建設,推進農村公路提檔升級、窄基路面拓寬和危橋改造,擴大農村客運覆蓋范圍,改造建設一批貧困鄉村旅游路、產業路、資源路,完善農村公路運行保障體系,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財政補助標準。加快推進貧困村公路管護養護,實現有路必養、養必達標。到2018年底,具備通行條件的建制村農村客運班車通達率達到100%,到2020年,完成46個省定貧困村20戶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硬化,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管、養的機制,貧困村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
(二)大力推進水利扶貧。加快實施貧困村農村飲水全鞏固提升工程,落實工程建設和管護責任,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顯著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質達標率,加強貧困村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全面解決相對貧困戶飲水安全問題。
(三)大力實施電力和網絡扶貧。加快貧困村農網改造,統籌推進網絡覆蓋、農村電商、網絡扶智、信息服務、網絡公益五大工程向縱深發展。到2020年,基本實現行政村4G網絡全覆蓋和數字廣播、高清電視、互聯網戶戶通,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全部完成。
(四)探索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長效機制。深化“清水治污”行動,制定2018年度“美麗鄉村—清水治污”活動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因地制宜采用多種方式和工藝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對城鎮周邊的村莊生活污水優先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統一處理,人口規模較大的村莊優先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人口規模較小、邊遠山區的村莊采用小型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采用生態處理工藝。建立健全農村排污監管機制,明確分類分級排放標準。2018年年底前,貧困村基本實現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探索建立市、縣、鎮聯網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服務平臺,提升第三方服務機構的運維水平。到2020年,總結推廣貧困村的試點經驗,不斷完善全市治污設施運維管理服務平臺。
(五)加強農房風貌管控。開展農房立面改造試點工作,在省定貧困村中選取1-2個村或較集中的村民點,引導農民開展農房立面改造,突出嶺南風格、惠州特色,避免千村一面,經過實踐最終形成可示范推廣的農房立面改造技術指引。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房立面改造試點工作,到2020年,全市推廣試點經驗,完成省定貧困村農房風貌整治,初步形成惠州特色建筑風貌。
(六)規范農村住房管理。在省定貧困村試點實施簡便的鄉村住房報建制度和“一戶一宅”制度,規范農民建房程序。對新建住房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嚴格審批;對已建住房,按照農民自愿和一戶一宅原則,建立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引導農民拆舊建新。到2020年,總結推廣試點經驗,不斷規范鄉村住房建設管理,實現我市農村住房外觀整潔、建設有序、土地管理規范。
(七)加快省定貧困村創建示范村步伐。建立市扶貧辦牽頭抓總和“第一書記”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用足用好省獎補政策和資金,全面完成省定貧困村創建示范村的目標任務;把示范村創建工作與脫貧攻堅緊密結合起來,更加注重集中力量帶動貧困戶實現整體脫貧。要把抓好規劃與加快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加快規劃編制和完善項目庫等工作,把政府主導作用與群眾主體作用緊密結合起來,引導村民積極投身到示范村建設中去。
六、深入實施社會扶貧行動
(一)繼續深化對口幫扶。統籌幫扶發展與幫扶脫貧,推動在產業對接等方面深化合作,進一步完善對口幫扶機制,加強大亞灣開發區與惠東縣、仲愷高新區與龍門縣的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加大對口幫扶資金投入,把更多的資源投入到貧困地區,提升區域發展水平。突出產業幫扶,深化產業共建,加強特色優勢產業基地建設。有組織地開展人崗對接,強化輸出地和輸入地勞務服務責任。加大人才支持,加強人才雙向交流和培訓培養。落實資金支持,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精準投向貧困地區和相對貧困人口。
(二)深入開展定點幫扶工作。脫貧攻堅期內,市直幫扶單位和個人保持幫扶關系不變,幫扶責任人不變,駐村工作隊不撤、工作力度不減;其他分散戶,壓實縣、鎮、村的責任,實現戶戶有人扶。結合定點扶貧,選派優秀中青年干部、后備干部到貧困村掛職鍛煉,把脫貧攻堅一線作為選拔培養干部的重要陣地。到2020年實現鎮村有特色扶貧產業、貧困戶有產業帶動、貧困人口有民生保障,46個省定貧困村全部出列。
(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深入開展“千企幫千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各類企業積極開展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推進村企合作、鎮企合作、縣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各類組織從事扶貧開發事業,發揮扶貧志愿者和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加強社會扶貧平臺建設和推廣,推動社會力量與相對貧困村、相對貧困戶精準對接。辦好“廣東扶貧濟困日”、“全國扶貧日”活動。
七、加強脫貧攻堅政策支撐
(一) 加強扶貧資金使用和監管。穩定“三保障”各項投入政策,用好一攬子財政投入扶貧專項資金。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完善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細則,建立健全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支持貧困地區分類有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優先用于脫貧攻堅項目庫內項目實施。健全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機制,全面實施扶貧資金績效管理,健全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對脫貧攻堅政策落實和資金重點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開展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抽查。進一步加大對欠發達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脫貧攻堅投入支持力度。
(二)做好金融扶貧。創新產業扶貧信貸產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產業發展與帶動相對貧困戶脫貧的掛鉤機制和扶持政策。規范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落實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投保保費補貼,擴大貧困地區涉農保險保障范圍,適度降低保費費率。到2020年底,貧困人群醫療補充保險廣覆蓋,政策性農業保險鄉鎮全覆蓋。
(三)加大扶貧用地支持。支持貧困地區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做好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測繪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計劃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貧困地區農村建設用地拆舊復墾騰退出來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所在村建設需要后,結余部分以公開交易方式在市內流轉使用。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土地整治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指導和督促貧困地區完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四)實施人才和科技扶貧計劃。完善和落實引導人才向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的激勵政策,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培養規模,鼓勵大學生、進城務工農民、退伍軍人等本土人才返鄉擔任村干部,參與脫貧攻堅。開展科技精準扶貧行動,加強縣級產業扶貧技術專家組隊伍建設,鼓勵各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扶貧技術團隊,為貧困村、扶貧產業項目提供技術服務。利用惠州高等院校開設服務鄉村類專業和課程,培養鄉村規劃設計師、農村教師、醫生、農技推廣員、農村電商專業人才、大學生村官等專業人才,保障脫貧攻堅的人才需求。2018年,推動惠州學院、市技師學院、惠州工程技術學校和市廣播電視大學等院校開設相關專業,2019年啟動招生。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試行“農業服務官”制度,從農村鄉土專家、種養能手等一線服務人員招聘一批特聘農技員,以發展需求為導向,對鎮、貧困村農業產業發展提供精準服務,推動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各類問題。
(五)完善貧困人口動態管理。提高精準識別質量,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圍繞“兩不愁三保障一相當”全面進行“回頭看”,對不符合條件的農戶及時清退,對因災因病新產生的貧困人口及時納入幫扶范圍,對脫貧人口標注脫貧途徑。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完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做好與各縣各部門的數據對接,加強信息共享和數據分析。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對貧困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健全貧困退出機制,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規范相對貧困人口和相對貧困村退出組織實施工作。
八、加強黨對脫貧攻堅的領導
(一)進一步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嚴格落實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抓落實,重在把黨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針轉化為實施方案,加強指導督導,促進工作落實;縣抓落實,重在從當地實際出發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落地生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層層傳導壓力,建立落實臺賬,壓實脫貧責任,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健全各級黨政一把手親力親為抓脫貧攻堅的工作制度,縣級黨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48天開展專題調研,每月至少1次專題研究脫貧攻堅工作,每年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脫貧進展情況;鎮級黨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60天開展專題調研,每月至少1次專題研究脫貧攻堅工作,每年向縣委和縣政府報告脫貧進展情況。落實五級書記遍訪貧困戶機制,市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縣委書記遍訪貧困村或脫貧任務重的非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壓實鎮村對分散貧困人口的精準幫扶責任。
(二)進一步壓實行業部門的扶貧責任。市直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市委和市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履行部門職責,發揮行業優勢,完善政策措施,細化舉措、分解到年、落實到人,統籌資源、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列賬督辦,壓茬推進。完善行業部門脫貧攻堅進展情況季度分析、半年通報、年度報告制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本單位脫貧攻堅工作情況。
(三)完善脫貧攻堅監督評估機制。在省扶貧領導小組的統籌指導下,強化評估的導向作用,堅持現行脫貧標準,突出脫貧實效,完善評估辦法,重點評估幫扶工作和脫貧成效的真實性,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工作考核,引導基層更加注重脫貧攻堅質量。改進約談方式,開展常態化約談,隨時發現問題隨時約談。完善監督機制,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扶貧等部門按照職能開展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監督作用。
(四)建強貧困村黨組織。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工作,全面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實施“頭雁工程”,精準選配和管好用好“第一書記”及駐村工作隊員,選派好46個相對貧困村的“第一書記”,對原有46個相對貧困村的“第一書記”隊伍進行全面摸排,能用的則用,不能用的立即撤換,“第一書記”由市扶貧辦統一管理和評估,對不勝任、評估不合格的及時更換。實施好相對貧困村黨建示范工程,提升相對貧困村黨組織的組織力、戰斗力。實施“黨員人才回鄉計劃”,注重選拔本村外出務工經商創業人員、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返鄉大學生、退休干部中的優秀黨員擔任村黨組織書記,也可以跨地域或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優秀黨員干部擔任黨組織書記。每個相對貧困村按不低于1:2的比例儲備黨組織書記后備隊伍,加強以黨員隊伍為骨干的精準扶貧“主力軍”建設。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縣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培養鍛煉過硬的脫貧攻堅干部隊伍。健全完善扶貧開發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優化扶貧開發工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加強駐村工作干部選派管理,修改完善我市駐村工作干部選派管理的意見,各縣各部門不得將行業部門任務交由駐村工作隊承擔,不得隨意加重駐村工作隊工作任務。加大貧困地區干部教育培訓力度,對縣鎮相關領導干部和扶貧工作干部進行輪訓,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任職期間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干部、基層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
(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主陣地作用,深入宣傳習近平扶貧思想,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加大幫扶經驗、脫貧典型的宣傳力度。積極利用網站、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開展宣傳推廣。注重發現基層扶貧干部的先進事跡,挖掘扶貧領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推廣有效做法和生動實踐。建立重大事件輿情監測、收集、研判、處置機制,引導社會輿論,防止不良炒作。
(七)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解決扶貧領域責任落實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準、作風不嚴不實,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確保取得明顯成果。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察工作重點。嚴肅查處貫徹中央及省委脫貧攻堅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入落實省委“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工作部署,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改進調查研究方式。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活動,減少發文數量,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八)防范化解風險。各縣要做好扶貧產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防范應對措施,防止產業項目因盲目跟風、一刀切導致失敗造成損失。防范扶貧小額信貸還貸風險,糾正冒名借款、違規用款等問題。防止地方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持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
來源: 惠州市扶貧辦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網站標識碼:4413900013
備案編號:粵ICP備09027684號 | 粵公網安備
44139902100035號
溫馨提示:為達到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火狐、谷歌瀏覽器,或者IE9.0以上、360瀏覽器7.0(極速模式)
網站地圖 | 您是第 位訪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