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省藥監局、省衛健委聯合印發了《關于立即暫停銷售使用上海新興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產品的通知》。通知明確,上海新興醫藥公司生產的部分靜注人免疫球蛋白(批號20180610Z)、人血白蛋白(批號20180411A、20180412A)、人凝血酶原復合物(批號:20180411P、20180412P)產品存在疑似質量問題,并銷售到我省,要求通知相關單位暫停銷售使用,做好排查和監測工作。
2月6日晚,接到市級部門轉發緊急通知后,區市場監管局、區衛計局立即組織行動,在全區藥品經營使用單位開展涉事產品排查、監測等相關工作。2月6日至7日,通過現場檢查、電話、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共排查藥品零售企業191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125所,基本實現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全覆蓋,排查未發現我區藥品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涉事批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