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形成大亞灣區藥品零售環節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局面,區市場監管局將“雙隨機”檢查、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作為常態化的監管手段,“五措施”促進藥品經營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力保障全區藥品流通形勢安全穩定。
一是加強監督檢查深入排查安全隱患。結合區局專項執法改革,以每次累進5%比例隨機抽查藥品零售單位,調整完善并動態更新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重點排查是否按證照登記和核準內容依法經營,堅持誠實守信;是否按規定儲存管理藥品、索證索票并建立票證檔案和管理臺賬;是否落實藥品分類管理;是否經執業藥師審方銷售處方藥;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是否按規定執行“七統一”等情況,著力把藥品安全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
二是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藥品行為。依據《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藥品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應進行查處的,由監管科室、監管所將違法行為線索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移交稽查大隊及時開展調查,對查證屬實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懲處,形成有效震懾。
三是廣泛開展藥品監督抽檢。以問題為導向,以發現、降低和消除不合格藥品導致的安全風險為目標,堅持點面結合,在確保代表性和覆蓋面基礎上,針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進行重點抽檢,按時完成省、市食藥監局下達藥品抽檢工作任務,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抽樣檢驗結果,及時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后續處置工作,有效消除藥品風險隱患,維護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四是及時落實信息公開。全面推進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在區局政務網站設置專欄,公示藥品經營行政處罰結果、藥品抽檢結果、GSP認證公示公告等內容,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拓寬社會監督。
五是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通過日常檢查以及微信、QQ平臺加強督促企業自律,推動企業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和獎勵制度,鼓勵公眾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廣泛開展面向公眾和全社會的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工作的系統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公眾關注度、參與度,增強公眾藥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