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食藥監局關于對《藥品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全面開展書面檢查的通知要求,3月5日至25日,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對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全面開展書面檢查。書面檢查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從2016年5月31日以來在依法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建立、人員管理、設施與設備、采購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管理、售后管理等9個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填報自查表和自查報告。據統計,目前已報送自查表和自查報告的藥品零售企業有157家,自查率達94%。自查企業能按照核定許可事項從事經營活動,對發生變動的許可事項能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同時結合區局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的存在問題進行自查,并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受過行政處罰的企業能如實報告經營期間受到行政處罰情況。通過開展自查,有效督促藥品零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其合法、誠信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