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召開“小餐飲監督管理
的暫行辦法”宣貫工作部署會
為切實做好于9月1日起實行的《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小餐飲監督管理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宣貫工作,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召開部署會議,對宣貫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貫徹落實《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對下一步的貫徹落實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區局副局長蔡偉強出席會議并提了具體要求,區局機關審批科、食品科,各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參加。
蔡偉強要求,全區食品監管業務工作人員要對《暫行辦法》先學一步,切實學深學透,同時做好對從業者和消費者廣泛宣傳工作,區局各相關業務科室要結合食品監管工作實際加強對《暫行辦法》宣貫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并加強相關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全面推進《暫行辦法》宣貫工作。
據悉,《暫行辦法》對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以下(含50㎡),從業人員少,經營條件簡單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實施許可時可以實施“申請人承諾制”制度。申請人自愿選擇使用“申請人承諾制”制度的,符合《小餐飲經營條件自查清單》《“申請人承諾制”責任自查清單》的內容,許可部門可以當場或當天發放許可證。申請人承擔自主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自愿接受事先承諾的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