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某明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4年8月8日,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的三臺成人用品自動售賣機進行檢查,現場對自動售賣機內銷售的“精品偉哥”等產品進行抽檢。經檢測,涉案產品內含有西地那非和他達拉非成分,當事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等規定,2024年9月11日,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惠州大亞灣某商貿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4年10月15日,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進行檢查,在該店銷售貨架上檢查發現有17包佰來佳趌Q紅燒牛肉面均超過保質期。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2024年12月5日,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涉案產品,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