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頭市場監管所食品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2018年第7期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
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根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惠灣市監澳處字〔2018〕32號 |
惠州大亞灣濱海藍岸超市未按規定檢定計量器具和銷售過期食品 |
惠州大亞灣濱海藍岸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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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檢定計量器具和銷售過期食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 |
主動履行 |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
澳頭所
2018年3月23日 |
填表人: 張麗清 審核人: 陳為民
填表日期: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