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稽查大隊2018年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第五期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
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根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惠灣市監稽處字(2018)21號 |
惠州大亞灣冬香士菜館(經營者:張炳春)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
惠州大亞灣冬香士菜館(經營者:張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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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春 |
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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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
填表人:鄭乾聰 審核人:邱建華
填表日期: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