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 企業、研發機構
辦理條件:
1、在大亞灣區轄區內注冊登記和納稅的單位和機構。
2、按《大亞灣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科技發展的特點,有針對性的提出需要解決制約大亞灣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在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三大領域中,提出各重點產業領域中能夠帶動產業技術水平提高和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重點技術攻關項目和成果產業化應用推廣項目。
所需材料:
《大亞灣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可行性研究報告》
按該批次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要求報送附相關附件材料
窗口辦理流程:
大亞灣區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填報→區工貿局科技科對材料進行初審,確認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并說明原因。→區工貿局聯合區財政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拿出每個項目的專家評審意見。→區工貿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核實(需要時對申報單位進行考察),聯合區財政局進行審核,評出結果。→上報區管委會審批。→區工貿局對擬立項項目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區工貿易局、區財政局聯合發文。→立項單位與區工貿局簽訂《項目合同書》,區財政局根據《項目合同書》下撥財政資助資金。
網上辦理流程:
大亞灣區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填報→區工貿局科技科對材料進行初審,確認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并說明原因。→區工貿局聯合區財政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拿出每個項目的專家評審意見。→區工貿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核實(需要時對申報單位進行考察),聯合區財政局進行審核,評出結果。→上報區管委會審批。→區工貿局對擬立項項目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區工貿易局、區財政局聯合發文。→立項單位與區工貿局簽訂《項目合同書》,區財政局根據《項目合同書》下撥財政資助資金。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申報企業在當年申報通知規定的申報截止期限前報送申報材料至業務窗口;
2、材料受理部門收到材料后于10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補正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不包括專家評審及公示規定的時段、不包括資金下達流程涉及的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申報企業在當年申報通知規定的申報截止期限前報送申報材料至業務窗口;
2、材料受理部門收到材料后于10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補正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不包括專家評審及公示規定的時段、不包括資金下達流程涉及的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
辦事窗口:
科學技術科
工作時間:
8:30-12:00;14:30-18:00
地址:
大亞灣管委會行政大樓C202
聯系電話:
5562318
交通指引:
大亞灣管委會行政大樓C202。可乘坐203、202路公交,管委會站下。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詳見網上辦事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