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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大亞灣區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科技創新工作任務,我區現組織開展2024年大亞灣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入庫工作,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專題類別
圍繞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人口健康、醫藥保健、安全生產、消防和食品安全、節能減排、科技服務、科普教育和社會事業領域中的科技需求,主要支持對我區社會發展具有支撐和引領作用,關系民生、受益人群多、行業特點顯著、并在我區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及應用推廣的項目。
專題一、資源環保。針對關系群眾生活環境改善和產業發展 過程中出現的資源、環境方面的突出科技問題,圍繞水資源安全(水資源保護、河湖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環境污染修復、生態環境整治、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節能減排、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循環經濟、海洋生物資源利用與保護等關鍵技術開展應用研究,加強科技成果推廣,實施社會發展科技示范,為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專題二、節能減排。支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和推廣應用,節能信息管理平臺、環保檢測平臺關鍵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發及應用示范。
專題三、社會事業、公共安全。開展公共安全、氣候變化、文化創意、體育、防災減災、文物保護、小城鎮建設等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研究安全生產、消防技術以及食品安全應急技術;公共安全危險源和災害事故的監測探測傳感與精確定位技術。
專題四、生命健康領域。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與應急救援技術、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與控制技術、傳染性疾病防疫技術、常見心血管疾病防治、多發病篩查及干預實踐等領域技術創新;鼓勵開展中藥新藥、生物技術新藥的研究與創制;圍繞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社會群體開展醫療康復與護理技術創新。
專題五、科技服務,科普教育和科技成果科普化。科技服務平臺,科普教育,技術先進成熟、惠及民生、量大面廣的共性技術科技成果的推廣示范,確保科技成果在一年內實施。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在大亞灣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須在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的企事業單位。
(二)項目負責人須是熟悉本研究領域,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職科技人員,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本次只可申報1項項目。(醫療項目除外)
(三)禁止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四)實行科研誠信事前承諾。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簽署《項目申報承諾函》。經費預算應科學合理,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任務書,技術、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調整。堅決杜絕夸大其實、弄虛作假。實施失信懲戒申報限制。對違反科研誠信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并按照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有關要求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已經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
2.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
3.申報單位或項目負責人有2項(含)以上區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三、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系統申報方式,申報單位必須通過“大亞灣區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hzdyw)”按時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可行性報告等申請資料。程序如下: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在大亞灣區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賬號的權限。項目負責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
(二)申報。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三)資格審查和項目評審。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評審,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列入科技計劃予以支持。
(四)立項支持。項目實施周期為1-2年,采取事前資助方式,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萬元。
四、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5日17時30分,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科技服務組 5562312
技術支持:020-83163343,QQ:2847919927
附件:申報承諾函(模板)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和統計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