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生產廢水納入比亞迪一期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放,CODcr、氨氮、總磷、石油類參照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其余指標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生活污水納入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落實生產廢氣的收集與治理措施。項目運營期1號超聲波龍門清洗工序、模具清洗工序和注塑/拉伸工序的DA001排氣筒有組織排放的TVOC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硫化氫、氯苯類、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氨和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模具清洗工序和注塑/拉伸工序的DA002排氣筒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硫化氫、氯苯類、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氨和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氯苯類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限值,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廠區內廠房外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噪聲防治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設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應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