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營運期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納入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落實生產廢氣的收集與治理措施。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噪聲防治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設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應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