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地表水環境保護工作。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對地表水環境的水質影響,落實施工廢水的收集措施,不得外溢至周邊環境,經收集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做好各項揚塵防治工作,施工場地和施工便道應采取場地圍擋、灑水、覆蓋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應配備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過濾設施,車輛不得帶泥上路,減小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3.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應采取先進的施工方式,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確保施工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要求。營運期須嚴格落實噪音防治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對沿線環境敏感點的影響。 4.分類收集處理各類固體廢物。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按照分類收集、貯存、處置的原則落實處置措施,及時清運、妥善處理施工期間產生的各類固體廢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