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則,優化設置排水系統。本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洗罐廢水收集后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措施,強化過程管理,盡可能減少各類廢氣的無組織排放。油氣回收系統采用“冷凝+二級活性炭吸附+真空脫附+冷凝回收”工藝。大氣污染物結合運行工況,按《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2020)、《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執行。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優化廠區布局,選用低噪音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設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應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設置。 (五)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項目須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等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并落實與區域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