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1 | 明之盛動力電池極柱加工項目 | 廣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西區(qū)石化大道西67號(5號廠房)一層 | 2025年3月28日 | 惠市環(huán)(大亞灣)建〔2025〕11號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惠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lián)系地址:惠州市惠陽區(qū)大亞灣大道41號地乾大廈,郵編:516081
聯(lián)系電話:0752-5579776
(信息來源:環(huán)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
附件:
惠市環(huán)(大亞灣)建〔2025〕11號報告表批復(明之盛動力電池極柱加工項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