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環用水”的原則,并結合應急截流的需要,優化設置給、排水系統,提高水循環利用率。項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處理場處理后全部回用。循環水場排污水依托二期工程污水處理場處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處理達標后深海排放,排放標準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直接排放)、《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直接排放)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DB44/26-2001)一級標準(第二時段)中較嚴的標準限值。 (二)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噪聲防治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三)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應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