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我局為區管委會工作部門,副處級。我局內設8個行政科室,均為副科級: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監督管理科、污染物減排總量控制科、規劃環評科、生態管理科、核應急與輻射環境管理科、環境監察科(加掛環境監察分局牌子)。4個下屬事業單位,均為副科級:固體廢物管理站、環境監測站(掛環境污染事故應急中心、環境信息中心牌子)、石化區環境監控中心、環保咨詢中心(掛環境宣教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為(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并監督實施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制度和辦法,組織編制全區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區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點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訂區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全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參與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三)承擔落實全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牽頭實施環保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四)指導并監督管理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環境保護資金。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管理權限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落實全區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范區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助上級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襲擊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重大環境信息。組織對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承辦區委、區管委會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決算總收入5143.89萬元,比上年度決算總收入4654.35萬元,增加489.54萬元;總支出5218.95萬元,比上年度決算總支出4606.94萬元,增加612.01萬元。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7年收入決算5143.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143.8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說明
2017年支出決算5218.9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5218.95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占0%。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1672.09萬元,占32.04%,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78.5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2.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80.1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89萬元;項目支出決算3546.86萬元,占67.96%,主要支出項目有設備購置、預警體系建設、地表河流監測、大氣自動站維護、固廢堆放場視頻監控、大亞灣生態創建、污水處理費代收手續費、環境宣傳等。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1.6萬元,支出決算為26.14萬元。與上年決算對比增加1.28萬元,上升5.15%。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老化維修、執法頻次加大,以致車輛使用成本上升。具體情況如下:
1、本年度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21.79萬元,均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的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公務車(含執法執勤車)年初保有量6輛、年末保有量為7輛。
與上年決算支出對比增加2.02萬元,上升10.2%,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務車老化維修、執法頻次加大,以致車輛使用成本上升。
3、公務接待費支出4.3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平級單位檢查、指導、調研及交流工作等發生的接待支出,公務接待批次85次,接待人數870人。
與上年決算對比減少0.74萬元,下降14.54%。減少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其他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我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81.05萬元(不含人員經費),比2016年增加110.97萬元,增加41.09%。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辦公設備老化、新辦公樓搬遷等,增加了辦公各項支出費用。
2、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7年我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18.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40.3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78.08萬元。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監測用車2輛,公務用車2輛;單位價值100萬以上大型設備5套。
4、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局組織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5個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2990.8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99.67%;組織對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三、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其他資金支出:指除“財政撥款支出”等以外的支出。
4、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及工商行政務的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機關的醫療支出和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7、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
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8、“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境外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2017年度決算公開附表.pdf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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