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供電局、區石化能源產業局、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西區街道辦:
根據《廣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辦法》的規定,現就你單位管轄的110千伏丹松甲乙線電纜通道發生塌陷,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向你單位進行督辦,具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地址:惠州大亞灣西區辦事處新寮村(大亞灣第二水質凈化廠大門前)
存在事故隱患:110千伏丹松甲乙線電纜通道發生塌陷。
二、督辦期限
區供電局、區石化能源產業局、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西區街道辦于2024年9月3日前完成整改并上報大亞灣開發區安委會辦公室。
規定期限內確實無法完成整改的,可在整治期限屆滿前10個工作日內向大亞灣開發區安委會辦公室申請延期,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三、解除方式、程序
你單位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專家)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核驗收,復核驗收合格后向大亞灣開發區安委會辦公室報請解除督辦。
在督辦隱患治理期間,請你單位嚴格落實各項督辦工作,切實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監管責任,抓緊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風險管控和治理閉環整改工作,并督促加強安全防控措施,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