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全管理網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11日
2017年4月23日19時許,東莞市洪梅鎮新莊村望沙路橋西工業區榮盛停車場發生一起液化石油氣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0余萬元。
事故發生后,榮盛停車場法人王志堅在了解情況后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接到報警后,洪梅鎮安監、消防、巡警、交警等多個部門和洪梅醫院救護車輛趕往現場開展救援;4月23日19時16分,東莞市公安消防局洪梅消防大隊趕到事故現場,采取降溫滅火措施;19時25分,立沙島虎門港消防大隊到達事故現場參與救援;19時36分,現場余火被撲滅,消防指戰員迅速將現場未爆炸的氣瓶及時轉移到安全地點。4月24日凌晨1時左右,經虎門港?;瘜<液褪谐枪芫秩細饩仍畱毙〗M現場核查,現場已得到控制,交由洪梅公安分局對現場進行封鎖。4月24日上午,對停放在事故停車場的危險品運輸車輛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后放行駛離停車場,減少停車場的安全隱患。
市、鎮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了應急救援預案。市安監局、消防大隊、城管局和公安局有關領導和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指導事故救援、研究部署善后處置工作。洪梅鎮黨委、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第一時間到處現場組織處置,成立現場指揮部迅速開展傷員救治、應急救援、善后處理、綜合協調等工作。事故現場部署到位,撲救迅速,及時疏散群眾、轉移未爆炸的煤氣罐和停放的?;愤\輸車輛,未造成二次事故及群體事件。
經評估,本次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事故發生后,洪梅鎮成立了事故善后處置小組,主要負責傷員救治、事故責任人員看管及洪梅鎮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等工作。該起事故共造成6人受傷,除李潤根逃逸外,其余5人在第一時間被分別送往市人民醫院和康華醫院救治,其中4人經醫治后痊愈出院,1人因放棄治療于2017年6月8日死亡,經協調,死者家屬與李潤根家屬、周漢球等達成死亡賠償協議。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事故善后小組存在對相關責任人員看管不力的情況,造成事故主要責任人李潤根、李新亮先后逃逸、失聯,導致事故調查工作進展不順,困難重重。根據相關法規要求,2017年5月26日,事故調查組向市公安局移交洪梅鎮“4·23”一般液化石油氣爆燃事故涉嫌犯罪的材料。經市公安局督促,洪梅公安分局于2017年6月2日對李潤根、李新亮涉嫌危險物品肇事案立案偵查,對李潤根、李新亮兩父子進行網上追逃。目前,李新亮、李潤根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