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惠州市關于加快推進全流程電子化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實施方案》要求,現將大亞灣區落實加快推進全流程電子化 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相關措施要求通知如下:
2023年1月1日起,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至少應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前采用定期或適時的方式發布招標計劃。發布的招標計劃內容包括招標人(項目法人)、項目名稱、招標內容、估算金額、招標公告預計發布時間等內容。招標計劃應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并在“粵公平”、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平臺同時發布或實時共享。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
2023年 1 月 3 日
關于招標投標領域實行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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