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制副廠長”試點企業、各“法制副廠長”: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0年3月31日修訂通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群眾對野生動物保護意識,現就2020年第二季度法治講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講座內容
講解《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以案釋法等方式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知識。
二、工作要求
(一)各司法所與各企業、“法制副廠長”等加強溝通聯系,組織轄區“法制副廠長”及時開展工作,確保各企業專題講座順利開展。
(二)請各企業協助做好時間安排、人員組織等工作,根據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企業干部和職工參加講座。
(三)各“法制副廠長”要認真開展講座,提高講座宣傳效果,提升企業干部及職工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做好臺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做到有講稿(課件)、有照片、有簡報,臺賬清晰,內容齊全。
(四)各“法制副廠長”要于2020年6月21日前開展第二季度專題講座并報送相關材料,如未按規定時間、規定形式履行信息報送工作的(合理原因且已提前告知轄區司法所的除外),依照相關規定扣除相應的工作補貼,并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各司法所要于2020年6月26日前收集匯總相關臺賬資料報區司法局。
大亞灣區司法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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