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惠州大亞灣開發區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獎勵辦法》,組織大亞灣區公安分局、澳頭街道辦事處開展取證核實,經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研究,擬評定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黃湘銘等四名同志的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四名同志見義勇為事跡予以公示:
一、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等三名同志勇救翻船落水人員7名:2024年2月29日17時35分許,在大亞灣大辣甲島附近水域有一艘休閑旅游快艇翻扣,船上7人落水。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同志駕駛漁船經過該水域,發現有人呼救后立馬將船駛近翻扣快艇旁并緊急施救,在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將落水人員一一救起,避免造成嚴重后果。隨后,蘇益財撥打海事救援電話報警,在大亞灣海事局救援船只到達現場后,將7名落水人員安全轉移。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同志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在該起救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黃湘銘同志勇救輕生女子:2024年3月1日8時許,霞涌街道黃金海岸景區物業安全員黃湘銘同志接到工作通知,有人報警稱在黃金海岸景區綠道某路段附近有女子輕生。為了確保搜尋效率,黃湘銘與派出所警員沿著景區綠道雙向搜尋,很快發現了在亂石嶙峋的礁石間漂浮著疑似輕生女子的身體。黃湘銘同志沒有一絲猶豫翻過圍欄、義無反顧的迅速跳入冰冷的海中,奮力向落水女子游去。隨后,黃湘銘同志拖著失去意識的女子艱難游向岸邊,并與派出所警員合力將其轉移至岸邊進行心肺復蘇急救。直至120救援車輛到達,確認輕生女子無生命危險后,黃湘銘同志才默默離開。黃湘銘同志義無反顧的救人行為,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以上事跡均符合《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惠州大亞灣開發區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獎勵辦法》等相關規定,現擬評定蘇財益、蘇金寶、蘇金福、黃湘銘等四名同志的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并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至4月4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均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向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反映人和反映內容嚴格保密,并根據反映情況負責地進行調查核實。
聯系人:蔡警官,聯系電話:0752-5568903
郵寄地址: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澳頭街道興盛二路18號大亞灣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16081。
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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